有網友提出這樣的一個問題: 「如果一個人死前剛剛向銀行借了500萬,死后銀行會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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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繼承人才是可以繼續還款的主體,如果不存在繼承人,那麼銀行只能通過處置押品和借款人其他資產等方式來回收貸款資金。
因為根據我國的《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開始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如果存在繼承人,那麼繼承人在繼承了身亡的借款人的 積極遺產,比如房產存款等的同時,也繼承了 消極遺產,比如債務。
因此,繼承人是有責任要繼續代借款人償還欠銀行的500萬元貸款,但是, 償還上限以該繼承人獲得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舉個具體數字來說,就是如果借款人只遺留下500萬元銀行貸款債務和一棟市值400萬元的房子給兒子繼承,那麼兒子只需要代亡父償還400萬元債務就足夠了。
所以在某些影視劇里,那些編劇腦洞大開所編出的某富二代因為同時繼承了遺產和債務,而導致成為 「負資產」、「負翁」的故事,在現實環境下一般是不存在的。
除非,繼承人就像三十三條后半款所說的, 繼承人自愿償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
如果兒子放棄繼承亡父的積極遺產,比如房子,那麼意味著他也可以同時放棄繼承消極遺產,比如債務。
這時,銀行也就不能再向兒子要求償還所欠貸款,而要按照上述第一種情況,通過處置押品等形式回收貸款資金。
在銀行等所有債權人處置并回收完本息后,如果遺產里還能有剩余資產,則還是歸兒子獲得。
代表者: 土屋千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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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