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總有困難的時候,在困難時,總是無法向人借錢的情況,當然也有人會遇上給別人借錢的情況。
但是為了避免一些糾紛,不少人在借錢或是借給別人錢時都要寫借條。但是不少人對借條的規則不太了解,在寫借條時不規范,導致借條無法受到法律保護。
拿著借條也沒能把錢收回來,去法院上訴也是敗訴,所以借條正確的書寫十分重要。
尤其是下麵這三個字,千萬不要寫在借條上,否則可能會出現錢拿不回來的情況。跟著叮噹喵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不要寫「今借」
我們在寫借條時,為了表明借到了多少錢,都會用到「今借」這兩個字,但是這兩個字是有歧義。
今借的意思是打算找人借錢,可還沒借到錢。如果有人就是想借錢不還的話,在借條上寫下「今借xx元」,但是我們沒有注意,等到有糾紛的時候再去上訴,很可能會敗訴。
而多加一個字,改成「今借到」意義就不同了,今借到表明想要借多少錢,並且已經借到了,已經形成了借貸關係。
2、不要寫「欠」字
借條和欠條的意義是不同的,欠條只能證明雙方是欠款關係,但是不知道雙方是哪一方欠了錢。
並且欠條的訴訟期只有兩年,而借條的訴訟期卻有二十年,如果別人借了錢,但是給你寫的是一張欠條,兩年之後不還,你再去法院上訴,訴訟期已經過了,不受法律保護,別人不還也沒關係。
如果別人執意要寫欠條,那麼也必須要在欠條中寫明具體的還款時間,並且還要寫明是誰欠了誰的錢。
3、不要寫「還」字
「還」是一個破音字,如果借條中有這個字,可能就會出現兩種意思,比如「今還欠款5萬元」 ,讀作「hai」時理解為還欠別人5萬元,讀作「huan」時理解為已經還了別人5萬元。
這樣有歧義的借條,如果有了糾紛,在上訴的時候法官很難判斷讀音,大部分都會是以債主敗訴告終。
除了上面這些字眼之外,借條還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以免即使寫了也沒有法律效益,到時候如果有法律糾紛到法院上訴,吃虧了可能還是自己。
1、借款人必須是本人寫的,並且簽名的時候一定要雙方都到場。
2、關鍵的地方要寫清楚。比如借了多少錢、是借給誰、歸還的時間,不要出現模棱兩可的字眼或是情況。
3、書寫借條的紙張一定不能出現殘缺或是塗抹的情況,是一張完整的紙張。
今天叮噹喵就分享到這裡了,不管是找人借錢還是借錢給別人,都要注意借條的書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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